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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丰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落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计划和部署;结合本区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。
二、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的注册,核定(核转) 注册单位名称,审定、批准、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。
三、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走私贩私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,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,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,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四、负责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,协助当地政府培育发展市场体系。
五、依法监管经纪人、经纪机构。
六、负责合同行政监管,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,监管拍卖业及拍卖行为,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七、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,查处违法行为。
八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,保护商标专用权,推荐中国驰名商标、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;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加强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。
九、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。
十、负责本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、财务装备、审计、纪检监察、党群工作及队伍建设、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法制建设工作。
十二、指导有关社团的工作。
十三、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|